重庆酉阳县2023年铜鼓镇兴隆村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比选)
酉阳县2023年铜鼓镇兴隆村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酉阳县2023年铜鼓镇兴隆村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审[2023]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铜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比选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铜鼓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酉阳县铜鼓镇兴隆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实施农户院坝场地硬化10500平方米,新建堡坎工程3550立方米,新建田坎工程950立方米,新建公厕1个等。
2.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