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3-21 数据编号: 355156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新郑市白庙范(沈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地块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白庙范(沈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地块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弘惠元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白庙范(沈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地块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工程
2.2招标编号:XZJY-GC-2023-001
2.3建设地点:新郑市炎黄大道北新兴路西、新城路南、溱水路东;
2.4项目概况:新郑市白庙范(沈庄)安置区改造项目位于炎黄大道北、新兴路西、新城路南、溱水路东。一期地块占地31.527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446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903.63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网页查询截图需有查询时间,查询节点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帐或电子保函,转账须由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转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新郑市白庙范(沈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地块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过长可简写)。采用电子保函的,需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人民币贰拾万整(¥:200000.00元)
支付方式: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10044701001036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59238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特别提醒:
(1)转账时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以开户许可证账户为准);
(2)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
(3)原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请修改后再投标;
(4)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基本账户进行比对,因账户信息不匹配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中附转账凭证或保函和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1)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投标。
(2)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时,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信安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密钥办理
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3)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方式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22日0时0分至2023年3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5.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端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6.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6.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6.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备注:①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能签到,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④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弘惠元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郑市新华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68638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瑞安路东侧万庄路北侧宏基王朝牡丹园5号楼1单元904号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方式:13298102956
 
监督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监管科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218号
电话:0371-6269904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