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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1 数据编号: 3552683 所属类别: PPP-BOTBT

吉林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污水处理厂电气外线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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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ccs20230321fjsz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已由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污水处理厂电气外线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0kv 电源接引点至污水厂 10kv 高压进线柜之间电力外网正式、临时电的设计,包括10kv线路、柱上开关及新建 2 进 4 出环网柜等。
2.3工程计划投资:1559.74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玉潭镇以及新立城镇;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023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621日历天。设计周期:中标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7质量标准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设计部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竣工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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