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溪镇2023年度小型污水独立设施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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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
沙溪镇2023年度小型污水独立设施运行维护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沙溪镇2023年度小型污水独立设施运行维护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市区镇平台会员端业务系统中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JX2023-SX-G-001
2、项目名称:沙溪镇2023年度小型污水独立设施运行维护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壹仟元整(¥211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壹万壹仟元整(¥211000.00)
6、采购需求:太仓市沙溪镇范围内小型污水独立设施共计67座运行维护,委托养护管理内容包括:
(1)对所列污水独立设施及管网进行定期检查;
(2)养护期间内,对站点及所属构筑物清理、维修、更换,保证站点正常运行;
(3)运行维护期间内,第三方单位需按甲方要求,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提供完整的运行维护台账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