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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2 数据编号: 355355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东湖风景区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项目-13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湖风景区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项目-13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宏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4C2地块果岭公元二期第11幢3层)或网络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Z-FW-2023-0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8-2023-00009
3、项目名称:东湖风景区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项目-13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36.4(万元)
6、最高限价:436.4(万元)
7、采购需求:
东湖风景区13座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核,依据综合考核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宏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4C2地块果岭公元二期第11幢3层)或网络或邮寄
3、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申请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授权代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现场领取的,携带上述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3)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领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完整扫描件发至邮箱252491286@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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