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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2 数据编号: 355541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磐安磐永供水工程(磐安段)招标公告

编号: PA202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永供水工程(磐安段)已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7-330727-04-01-77907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康市水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磐永供水工程(磐安段)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隧洞、埋管、调流计量设施等。磐安段输水线路总长8.16km(不含利用5.34km长的新渥引水隧洞),除起点设置有40m埋管外,沿线全部采用隧洞布置。隧洞段分为3段:新渥隧洞(后宅埋管至双溪流量计交通洞段)3.33km、双西隧洞(双溪流量计交通洞至西英施工支洞段)长3.15km,西上隧洞磐安段(西英调压井至磐安、永康两地分界点段)长1.64km。隧洞开挖断面型式为2.4m×3.1m平底圆形,混凝土村砌及钢衬后断面为洞径2.0m圆形。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本项目概算投资24815万元,招标控制价 191277864 元。  
2.2建设地点:金华市磐安县新渥街道。
2.3工期要求:12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当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4拟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5拟派本单位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拟派本单位其他人员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爆破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3.7开标时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和无关联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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