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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2 数据编号: 355558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关于连云港市连云区北排淡河水质管控项目(刘跳闸拆建工程)施工的公告

项目概况:连云港市连云区北排淡河水质管控项目(刘跳闸拆建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编号:320702-F-2023099-1; 
2、标段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北排淡河水质管控项目(刘跳闸拆建工程)施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120770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5、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山街道黄崖村;
6、工程概况:刘跳闸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山街道黄崖村,北排淡河终点,其下游汇流至排淡河,本次水闸为原址拆除重建,新建刘跳闸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水工建筑物设计,临时性建筑物按5级水工建筑物设计,闸室及翼墙均采用预制方桩基础桩。具有排涝、节制等功能,最大过闸流量44.10m3/s。
7、工程范围:连云港市连云区北排淡河水质管控项目(刘跳闸拆建工程)施工,包括老闸拆除、在原址新建1孔8m闸1座、新建启闭机房等土建工程施工、工作闸门及埋件、启闭机安装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对清单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质量标准: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10、工期:150日历天(其中:水下工程须在汛期前完成);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2022年08月-2023年01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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