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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2 数据编号: 355643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乐亭县高氟水村水源置换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高氟水村水源置换项目(一期)已经由乐亭县行政审批局以乐审发批字[2022]7-015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乐亭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乐亭县高氟水村水源置换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乐亭县姜各庄镇的11个行政村,分别为杨家林村、中海滨村、李营村、大南庄村、新甜村、莲花池村、九间房村、庄东村、李庄村、庄西村及东荒村;
2.3 建设内容:更新水源井、敷设村外输水管网接入村内现状管网。
2.4 计划工期:2023年10月31日前完工;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并能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个人参与项目”中查询;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6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中有关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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