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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2 数据编号: 355665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宁夏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2】2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自治区环保厅专项补助资金及市财政配套,招标人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主体工程:杜家滩村:新建污水主管5705米,管材采用HDPE克拉管,管径De225-De400;PE压力管道448 米,管径De110;入户预留排水管3150m,管径De160;配套新建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Φ1000共231座;挖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面包砖路面23000平方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规模15m3/h)1座;新建污水处理站(规模100m3/天)1座等。
(二)电气工程:从本村已建变压器引一路0.38KV 电源至本次新建场址内,向动力配电柜AZ供电。低压进线电缆选用YJV22型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每个处理站各自预留200米接线长度;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位于灵武市崇兴镇杜家滩村
2.3计划工期:21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灵武市崇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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