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密云区2023年密云水库周边、上游及水源保护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密云中心城区及潮河、白河两岸照明设施整治提升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密云区2023年密云水库周边、上游及水源保护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密云中心城区及潮河、白河两岸照明设施整治提升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3262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密云区城区主要道路、白河(自水源桥向北至望潮亭沿岸)、潮河(自潮白河交汇口至密三路交叉口沿岸)
一、招标条件
本 密云区2023年密云水库周边、上游及水源保护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密云中心城区及潮河、白河两岸照明设施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32626001 ),已由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4期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工程包括城区主要道路、白河(自水源桥向北至望潮亭沿岸)、潮河(自潮白河交汇口至密三路交叉口沿岸)范围内的照明设施改造提升 招标内容与范围: 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
六、其他公告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2018年03月01日起至2023年02月28日)已完(竣)工合同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照明工程或道路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