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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3 数据编号: 355921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2023年度泰州市兴化市大邹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招标公告


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2023年度泰州市兴化市大邹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XH-2023GBZNT-DZ)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以泰农建[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化市大邹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度泰州市兴化市大邹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兴化市大邹镇沈
五、吴家庄、兴盐等村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3年度泰州市兴化市大邹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规模约0.35万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2023年度泰州市兴化市大邹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对应投资金额:819.63384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年04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3年11月16日前完工。
2.5付款方式:完成计划工程量30%付至合同价的30%,完成计划工程量60%以上付至已完成工程造价的80%,通过县级初验后付至初审价的92%,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一年后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注: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号)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所报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年12月- 2023年 0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泰州市市级信用等级或转换后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2/2/17/art_57411_3276126.html);按《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泰政水【2021】34号)进行转换。投标人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03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www.tzzbtb.com:84/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2投标工具使用费售价¥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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