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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3 数据编号: 3559967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江苏南京市六合区八里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公告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市六合区八里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招标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HXZC-2023030042
  2、项目内容:本项目公开采购范围为八里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人保留对本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可能适当调整的权利,相应工程概算总投资以最终批复的概算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各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基准费率为标准,在此收费基础上统一进行折扣报价,折扣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00%,报价超过此折扣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投标人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2022年3月-2023年2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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