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档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档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档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档及配套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夹发改项目〔2020〕 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高新投夹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财政预算资金、业主自有资金和市场化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高新投夹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夹发改项目〔2020〕 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夹江县经开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新场片区尾水排放管网总长约3km及配套设施等。最后实际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及本次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