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龙华项目厂房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龙华项目厂房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31GA1033990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石凹村犁头山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龙华项目厂房租赁项目。
1、租赁面积:实际使用面积为3000㎡(首批设备实际租赁1500㎡,于2023年05月起租;第二批设备实际租赁1500㎡,于2023年08月起租。招标人设备分二批次送达,招标人将提前一周书面通知投标人起租时间。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租赁时间及固定单价进行计费。)
2、租赁期限:24个月(暂定在2023年5月起租,租赁期限届满,招标人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招标人项目对厂房租赁需求如下:
(1)投标人出租厂房产权无纠纷,自有或承租,未设置抵押权;
(2)投标人负责厂房构筑物出租,并具有3年或以上使用权,由于土地等产权引起的纠纷,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如导致招标人无法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加倍赔偿招标人一切损失。
(3)厂房面积和高度要求:招标人租赁需求实际使用面积为3000㎡(不含公摊面积),(首批设备实际租赁1500㎡,于2023年05月起租;第二批设备实际租赁1500㎡,于2023年08月起租。招标人设备分二批次送达,招标人将提前一周书面通知投标人起租时间。设备需堆放在同一厂房或同一地块内的两个厂房内)若投标人提供的厂房面积超出3000㎡的,原则上超出部分招标人不承担该部分租金和费用,招标人另有增加面积需求的除外);厂房内滴水线高度7m以上,可满足集装箱车辆或重载叉车进入厂房内进行装卸;
(4)厂房提升门,尺寸不低于高5米、宽4.5米;
(5)厂房全封闭,窗户:5米以下所有玻璃窗,都需要配有防盗网;5米以上的窗户需要玻璃全封闭;
(6)出租厂房外观良好,地形方正,可利用空间良好,满足防潮防雨要求;
(7)地面满足10KN/m2载重;
(8)进出道路交通方便,便于装卸、搬运,确保运输顺畅;厂房及周边道路宽度不低于9米,满足15米长挂车、消防车的进出;
(9)厂房通风良好,房顶、地下排水系统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