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饶县孙武湖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第三标段(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孙武湖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第三标段(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DGP370523000202202000269
(财政局编号:SDGP370523202202000199)
本项目孙武湖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已由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09-370523-89-01-167433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广饶县孙子文化旅游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工程概况:
采购人名称:广饶县孙子文化旅游区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167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全福元A座5楼505室
项目编号:SDGP370523000202202000269
(财政局编号:SDGP370523202202000199)
工程名称:孙武湖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第三标段(第二次)
磋商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29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广饶县境内
渣土类型及数量:三类渣土,约131立方米。
二、项目磋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前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提供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