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智能制造示范性区域中心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河道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3gc04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智能制造示范性区域中心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河道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 象山临港装备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象山临港装备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费约4200万元,其中新建河道1590万,改造河道970万,强排泵(房)600万,临时工程1040万。建设规模:新建河道1675米,宽20米;涂茨中心河河道整治750米,宽30米;强排泵(房)3座。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考虑为一般城镇,本工程等级为Ⅳ等,堤防与护岸工程的级别为 4 级。建设地点: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跃进塘区块。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图纸修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配合等(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2.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并通过评审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 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 48 小时内回复。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达到相关部门备案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