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2023)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2023)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2023)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ZY202303026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2023)运营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招标上限价:36898213.55 元,其中污水处理运营维护部分26528054.00元,污水管网与泵站运营维护部分10370159.55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1)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分散型污水处理站1座(1000m3/d)、污水处理厂2座(一期10000m3/d,二期20000m3/d,总规模30000m3/d)运营及维护服务;
(2)配套管网:约150.66km污水管网和7座污水泵站(1m3/s以下)运营及维护服务。
2、运营服务期限:3年;未建成的或未投入使用的污水管网从移交之日起计算至合同期满。现中山市推行“中山市非中心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改革方案,如期内遇神湾镇实施“中山市非中心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PPP项目”落实,则本项目终止。
3、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8号)。
6、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年04月20日09时30分)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出具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