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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4 数据编号: 356240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江源区城区污水管线雨污分流维修改造项目总承包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YZB[2023]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源区城区污水管线雨污分流维修改造项目总承包已由江源发改审批(2023)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山市江源区绿水园净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加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城区污水管线雨污分流改造。
2.2招标范围:江源区城区污水管线雨污分流维修改造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及施工等工作。
2.3建设地点:包括四个地点,分别如下:江南沁水平台、丹枫路、文汇路、江源大街。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工期213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及省标准、规范以及城市、消防、节能、环保、环境生态等要求的合格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3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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