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提灌站建设工程设计、地勘、水资源论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提灌站建设工程设计、地勘、水资源论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11132023000013
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提灌站建设工程设计、地勘、水资源论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3,25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需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