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项目(长江一级支流宜昌及神农架片区、清江流域流域)(一包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1772-202301-03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3-00449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8(万元)
6、最高限价:68(万元)
7、采购需求:
(1)宜昌市中小河流调查评估表编制
(2)宜昌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治理方案编制(含相关附表);
(3)长江一级支流宜昌及神农架片区、清江流域、荆南四河流域治理方案编制。
(4)黄柏河、柏临河、玛瑙河3条跨县(市区)河流调查评估及治理方案编制(黄柏河不含治理方案)。
(5)宜昌市治理河流建档立卡信息工作。
(6)宜昌市市级层面方案技术审核、复核、汇总以及协调对接省级技术服务单位等总技术负责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8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备案(备案专业包含水利水电)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25日至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