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区垃圾分拣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铜梁区垃圾分拣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梁区垃圾分拣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已由重庆市铜梁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6-500151-04-01-4350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姜家岩社区10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1022.92㎡,总建筑面积约6546.6㎡。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容纳90辆环卫车停车场1个,处理能力100t/d、建筑面积618.75㎡的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处理能力150t/d、建筑面积1845.25㎡的可回收垃圾分选中心1座,处理能力20㎥/d、建筑面积1168.80㎡的大件垃圾破碎站1座,建筑面积1350.5㎡的管理用房1栋,建筑面积1106.35㎡的仓库1栋,建筑面积29.2㎡的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385.34㎡的消防水池及泵房,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6847349.05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土石方、建筑、装饰装修、安装、电力、消防、给排水、绿化、环卫车停车场、清洗站及室外管网、道路、铺装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6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发布澄清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