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堂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五标段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金堂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五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金堂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五 标段已由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202-510121-04-01-379348】FGQB-00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由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2-510121-04-01-379348】FGQB-005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_。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土桥镇、又新镇、云合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五标段内容:对土桥、又新、云合3个镇管网进行整治,共计新建DN300~DN600污水主管网约2977m,新建DN400~DN1000雨水主管网约2217m;同时又新镇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规模分别为20m3/d,并新建dn110压力管约48m,新建9.0×3.1×3.37m集污池1座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五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_证书,注册专业_市政公用工程_(须为 注册在本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实施?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