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沈丘县河道(西蔡河、王庄沟)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混凝土及其他筑路材料项目公告
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沈丘县河道(西蔡河、王庄沟)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混凝土及其他筑路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沈丘县河道(西蔡河、王庄沟)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混凝土及其他筑路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FNHXCGFA230217002)。招标人为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ECCC-SQHDZL-WZ-2023-02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沈丘县河道(西蔡河、王庄沟)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混凝土及其他筑路材料
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所需混凝土及其他筑路材料
2.2 交货期: 2023年4月1日-2024年4月26日
2.3交货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河道(西蔡河、王庄沟)综合治理项目现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沥青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052-2000有关标准,且施工验收标准可以达到《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2-9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中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有关标准,且保证混凝土强度可以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2010)中的要求。混凝土拌合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厂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供应能力/保供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供应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须出具近一年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独立的试验检测资质或外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两年供货业绩(附相关证明资料或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