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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5 数据编号: 356470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尖山晶科光伏一体化大基地项目配套工业水厂(暂定)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估项目(第二次)


尖山晶科光伏一体化大基地项目配套工业水厂(暂定)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估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jsh2023008-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山晶科光伏一体化大基地项目配套工业水厂(暂定)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估项目(第二次)已由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长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08省道东侧安江路南侧。取水口暂定为黄山港花山汇水闸处,用地面积约96亩(其中工业水厂90亩,取水泵站6亩)。
2.2投资估算:约6.3亿元(水源地为黄山港)。
2.3 招标范围:尖山晶科光伏一体化大基地项目配套工业水厂(暂定)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估项目(第二次),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取得取水许可证、防洪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等全部工作内容。其中:防洪评估项目仅针对取水口,不包括取水口至水厂之间的连接管网。
2.4 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招标人提供水资源论证所需的全部资料后20日历天内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及防洪影响评估报告送审稿。
(2)收到评审意见后5日历天内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及防洪影响评估报告最终稿。
(3)取水口建设完成并试运行一个月后,取得取水许可证。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等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与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4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1日 09: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注册)。
4.2 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楼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长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王蒋埭101号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314408                   
邮编:314400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80708958                电 话:0573-87502271
传 真: /                     
传 真:0573-87501125

2023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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