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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5 数据编号: 356527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湘乡市泉湖生活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湘乡市泉湖生活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湘乡市泉湖生活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乡发改审[2022]237号,项目业主为湘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建设内容飞灰填埋库区建设、填埋气收集导排与处理及其他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131.0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上级预算及本级配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乡市泉湖生活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
1.2.2建设地点:湘乡市泉湖生活垃圾填埋场;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飞灰填埋库区建设、填埋气收集导排与处理及其他辅助工程(一期工程)。
1.3工期要求:180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160日历天内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1.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以及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及后续服务等全面负责。
1.5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环境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职称;
2.6施工项目部其他关健岗位人员:
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且除设计负责人外其他关键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10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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