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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7 数据编号: 356873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新疆服务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3年桥射联作配套车辆(泵车)服务(招标转谈判)-招标公告

公告 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3年桥射联作配套车辆(泵车)服务(招标转谈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31102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3年桥射联作配套车辆(泵车)服务(招标转谈判)(招标项目编号:TC23110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为2023年新疆分公司桥射联作,配备泵车服务。桥射联作施工时需700型泵车提供电缆防喷装置试压、打平衡压、泄压服务及处理复杂工程。服务区域分布在新疆油田公司开发公司玛湖项目部、页岩油项目部、第一项目部、第二项目部及新疆油田以外其他区域。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3)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具有运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控股、管理的两家及两家以上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7日16时00分00秒---2023年03月30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11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下递交纸质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11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克拉玛依市油建北路8号瑞银大厦三楼307室现场谈判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3年桥射联作配套车辆(泵车)服务公告
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3年桥射联作配套车辆(泵车)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3年桥射联作配套车辆(泵车)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国企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2023年新疆分公司桥射联作,配备泵车服务。桥射联作施工时需700型泵车提供电缆防喷装置试压、打平衡压、泄压服务及处理复杂工程。服务区域分布在新疆油田公司开发公司玛湖项目部、页岩油项目部、第一项目部、第二项目部及新疆油田以外其他区域。预计费用240万元(含税),最终按实际发生数额结算。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承包商提供700型泵车用于电缆防喷装置试压、打平衡压、泄压服务及处理复杂工程。
2.2 谈判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各作业区域。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国石油QHSE有关管理规定及具体的岗位操作规范;

(2)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3)附所有车辆的行车证、车辆注册登记信息表等;详见第五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3)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具有运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控股、管理的两家及两家以上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27日16:00至2023年3月30日16:00内完成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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