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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7 数据编号: 356961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北来凤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来凤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http://laifeng.etrading.cn/)进入、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DS—LFCG—2023—005c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7-2023-00477
3、项目名称:来凤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咨询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5(万元)
6、最高限价:45(万元)
7、采购需求:
对来凤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前期咨询服务,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建设规模600t/d,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规模300t/d,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7.5MW×1台。二期建设规模300t/d(300t/d×1台),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7.5MW×1台,以及炉渣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建设时预留二期建设用地 。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社会资本方特许经营协定签订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具备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有效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备案。
6.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2022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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