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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8 数据编号: 357061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东丽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丽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S-2023-TJDL-ZF0010
项目名称:东丽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
1.协助采购人开展相关监督指导、人员培训工作。
2.针对“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中的18项任务开展情况进行完成度考核、阶段性评估总结,并编制阶段性总结报告。
3.采购人的其它业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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