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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9 数据编号: 357536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金陵河综合整治工程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金陵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金陵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386001001
1.招标条件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的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金陵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宿豫发改投资【2023】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金陵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豫区境内
2.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876万元
2.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2023年5月31日前具备通水条件,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土建工程,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绿化工程。
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专业工程从其行业规定。
2.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工程通过验收后付至结算价的80%,工程通过审计且经备案后付至审定价的97%,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其中农民工工资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2016】70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接月足额支付工资的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98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细则〉的通知》(苏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2】4号)、《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治欠发【2022】8号)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如有)。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金陵河河道疏浚护砌工程、排水口改造工程、金陵河蓄水闸工程、金陵河跌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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