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金堤河水源保障综合提升工程(二期)设备标二次招标设备标招标公告
聊城市金堤河水源保障综合提升工程(二期)设备标二次招标 - 设备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聊城市金堤河水源保障综合提升工程(二期)设备标二次招标已经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聊城市水利局以“ 聊发改重点函(2022)48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对该项目设备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聊城市金堤河水源保障综合提升工程(二期) 设备标
设备1标:标段内容:坝袋及预埋件采购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采购标: 设备1标
标段内容:
坝袋及预埋件采购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规模
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设备标: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5.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5.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