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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9 数据编号: 357742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青羊镇安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青羊镇 安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羊镇安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涪发改委发﹝2022﹞846号、﹝2022﹞9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青羊镇安镇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外立面改造约14767.08㎡,含门窗1773.78㎡;改造便民服务中心(含停车场)1479㎡;回龙广场停车场改造4472.33㎡,广场提升改造面积共计2952.5㎡(含更换铺装及环境综合治理);庭院整治5277.64㎡(主干道以及庄园路部分民居院坝);稻田景观提升改造13967.9㎡(利用现状做修饰);现状樱花林田园化31200.5㎡;游览步道改造1500m;荷塘清淤及荷塘景观改造30213.2㎡;配套改造休闲场地2223.6㎡,稻草亭4处,路口景墙3处,垃圾箱50组、路灯45组、导视牌10组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19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青羊镇安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和业主施工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变更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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