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靖宇县城区雨污分流雨水管线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
靖宇县城区雨污分流雨水管线建设工程已由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批字〔2023〕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宇县城区雨污分流雨水管线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BSS20230327FJSZ01002001
2.3?工程规模:新建雨水管线20938m,管径dn300-dn800,及配套附属设施,并恢复因管道施工拆除的道路。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准)。
2.5 投资金额:11329.86万元;其中工程费9150.62万元、设计费240.10万元。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5月28日;施工工期2023年06月0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7?建设地点:靖宇县城区内。
2.8?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投标人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