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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9 数据编号: 357803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北京局集团2023年维修用玻璃钢防尘罩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北京局集团2023年维修用玻璃钢防尘罩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RMBM2023-TP020)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2023年维修用玻璃钢防尘罩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维修用玻璃钢防尘罩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AO1包:玻璃钢防尘罩,包件项数为:6项;交货期:以采购订单为准;交货地点:北京局内各站段;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 A01包:玻璃钢防尘罩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1.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谈判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 1 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 1 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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