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埭镇泖河村泖口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新埭镇泖河村泖口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埭镇泖河村泖口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新投(2023)9号批准建设,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临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新埭镇泖河村。
建设规模:新建A型护岸1505m、新建B型护岸1710m、新建C型护岸680m;新建河埠35座、新建落河缺18座;疏浚土方9580m3;植物护坡2670m;绿化提升7处、池塘提升2处;河型修整3640m2,沉水植物3640m2;雨水口预处理8处;生态屏障18m;新增智能曝气一体化机柜2套;挺水植物320m2;新增垃圾桶、警示牌、救生圈、太阳能路灯等。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新埭镇泖河村泖口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2.2本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2.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在投标人单位执业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2)水利监理企业及其拟派水利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员)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在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无不良行为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投标截至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875560407@qq.com,提交疑问截至日为2023年4月3日。招标人将于2023年4月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埭分中心(新埭镇新兴北路22号)一楼大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