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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30 数据编号: 358031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公告

齐齐哈尔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J0200G230329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水务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2.2 招标控制价:1050.02万元;
2.3 服务地点:齐齐哈尔市本级和各区县;
2.4 服务内容:
1、齐齐哈尔市本级和各区县(包括讷河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甘南县、龙江县、克山县、克东县、依安县、拜泉县、泰来县、富裕县)工作大纲编制;2、基础资料收集,收集范围包括规划范围、工程及其周边区域;3、现状评价及形式分析;4、灌溉面积和发展潜力评估;5、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6、灌溉水源保证方案;7、大中型灌区改造及新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8、灌区管理建设;9、投资、实施效果与保障措施;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规划阶段技术成果;2.6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人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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