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3-30 数据编号: 358157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通山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通山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04 月 24 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ZX-202303ZC-005001
项目名称:通山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88元/吨,超过此单价作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对通山县现有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运营,维护和技术升级优化。服务能力需达到产水 220 吨/天,总系统产水率不低于 80%,根据中标单价据实结算(超出处理部分按实际处理量结算,资金由财政统筹)。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
(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货物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不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