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3-30 数据编号: 35817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夷陵区柏临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三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夷陵区柏临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三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10.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Z0589-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3-00229
3、项目名称:夷陵区柏临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三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3.614963(万元)
6、最高限价:73.614963(万元)
7、采购需求:
整治河道总长280米,C20 混凝土镇脚364立方米、M10浆砌石挡墙365.9立方米、三维植被网3967.5立方米、草皮3481.7立方米、C20混凝土引水渠89.6立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大型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具备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2023 年1月至2023年3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