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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30 数据编号: 358197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3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吕山乡杨吴村、雁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告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3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吕山乡杨吴村、雁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项目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3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吕山乡杨吴村、雁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经长发改投资〔2023〕25 号文(2203-330522-04-01-182198)批准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吕山乡。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受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人为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工程位于长兴县吕山乡。本次设计范围长兴县吕山乡杨吴村、雁陶村,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污水管道、道路修复、砌筑井、化粪池、污水提升泵、污水终端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总造价约 272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 类证书(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能体现职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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