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土建)公告
项目编号:CZD12023016-1
项目名称:东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土建)
招 标 人: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z2023?{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①AO池: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2910.07m2。②二沉池: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1575.53m2。③污泥泵房:地下水池128.96m2、地上一层128.96m2、框架结构。④浓缩脱水机房:地上一层(局部二层)、938.98m2、框架结构。⑤配电间及鼓风机房:地上一层、561.24m2、框架结构。⑥其他:配水井、储泥井、排泥井、浮渣井等。⑦附属工程:沥青路面约1928m2、人行道约266m2、新建围墙420米、给排水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
2、项目范围及规模:经评审的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内容。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贰仟捌佰壹拾捌万柒仟捌佰柒拾柒元柒角陆分(¥28187877.76元),其中含暂列金额260万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组成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注:使用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规定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PDF版),并提供手写签名或知情承诺(即双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
3、投标人未被列入池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即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未被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的注册人员;信用分值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的最高分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成员施工任务,其中本市企业所占份额应占施工合同总价的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