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肥东县大同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公告
肥东县大同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肥东县大同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财政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水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合财农(2022)1770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肥东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大同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gz00050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ddgz00050
2.5建设地点:合肥市肥东县
2.6建设规模:本次实施肥东县大同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7合同估算价:655.63万元
2.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治理流域面积约9.31平方千米,其中工程措施有:新建生态框格挡墙约654米;九龙村拦沙坝2座,拦沙涵1座;九龙水库放水涵出口护砌;九龙村及胡张村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塘坝治理及坡耕地排水沟治理等。主要林草措施为:草皮护坡约3005平方米:植被缓冲带约3838.51平方米;九龙村生态涵养林约2300平方米;九龙滨水生态绿地约5180平方米;胡张滨水生态绿地约2990平方米,主要封禁育林措施:封育面积约8.10平方千米,补植水源涵养林及封育管理措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水利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本条不采用)。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