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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31 数据编号: 358280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塔河炼化公司2023年生产装置系统静设备、工业管道日常检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2023年生产装置系统静设备、工业管道日常检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2023年生产装置系统静设备、工业管道日常检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塔河炼化公司2023年生产装置系统静设备、工业管道日常检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东路60号。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50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塔河炼化公司在役所有生产装置运行系统配套装置和公共区域系统的静设备、工业管道常规检维修业务以及临时安排的相关作业。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低于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不高于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及以上、工业管道安装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gc1级);
(4)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且符合条件的检维修项目列表中包含b1-Ⅱ及以上、b2gc-Ⅰ、b4-Ⅱ;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检维修或保运项目业绩(含静设备、压力管道相关内容,且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
   
(8)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检维修或保运项目(含静设备、压力管道相关内容,且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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