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大悟县分局大悟县阳平镇傅家河流域历史遗留黄金废渣调查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悟县阳平镇傅家河流域历史遗留黄金废渣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ZB-202302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悟财采字【2022】1227号
3、项目名称:大悟县阳平镇傅家河流域历史遗留黄金废渣调查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75.01(万元)
6、最高限价:875.01(万元)
7、采购需求:
1.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识别废渣类型及废渣潜在特征污染物;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调查数据的整合、分析编制《调查报告》;
2. 完成编制《大悟县阳平镇傅家河流域历史遗留黄金选矿废渣调查项目》(含附图附件及检测报告),报告符合国家技术标准,通过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并备案;
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大悟县阳平镇傅家河流域历史遗留黄金选矿废渣调查项目》(含附图附件及检测报告)(送审稿),《调查报告》评审时间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具体确定。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时间为准。
4.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的采购需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5、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其报名不予受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等政策措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对监狱企业的支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严格落实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