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高新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项目比选公告
乐山高新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比选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3〕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乐山高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乐山高新区
2.3 项目规模: 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 40000 立方米,新建厂外配套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 21772m、一级处理池 3200 立方米、生物池 16200 立方米、二沉池 10400 立方米、高密沉淀池 2800立方米、反硝化深床滤池及接触消毒池 3600 立方米、配电间及柴油发电间 1200 ㎡、污水脱泥间 1600 ㎡、加药间 1200 ㎡、机修间1480 ㎡、鼓风机房 1230 ㎡及其他配套设施
2.4 计划工期: 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42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42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