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谯城区武杨河省界至高阁闸段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武杨河省界至高阁闸段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 BZQC2023GC515号
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武杨河省界至高阁闸段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徽省水利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招标人: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
2.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500 万元,亳州市谯城区武杨河省界至高阁闸段治理工程疏浚河道41.2千米、拆除重建桥梁25座、拆除重建吴小阁闸。
3.工程项目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4.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 4500万元 ;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费或招标控制费率) 100万元 。
5.监理服务期限: 600天(其中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0日历天) 。
6.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1.3提供 2020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监理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或所监理的总投资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cn)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61.190.26.79:5000/ )网页截图。 ;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1.5企业信用
1.5.1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