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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31 数据编号: 3584345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福州南通镇南通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南通镇南通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567001   
各投标人:
现对南通镇南通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提出的问题,修改、答疑如下:
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中“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616.93万元”及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第5项第1.5条“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616.93万元”修改为“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161.93万元”
答疑部分:
    1、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造价人员: 1 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无法选取,要怎么提供证明材料?
答:投标人在制作资格文件“
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时可不填写造价人员,也不用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待中标后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日内按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1项第3.10条内容将造价人员的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无法选取造价人员,请问资格文件“
十、 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是否无需体现造价人员?
答:详见答疑部分第1点。
    3、问:
1、造价人员: 1 人;请问造价人员系统选不到,需要附证件还是需要填入人员管理表?2、清单封面的签字也是要造价人员的签字盖章及造价单位盖公章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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