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遴选乐东县2023年度大安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遴选乐东县2023年度大安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了做好乐东县2023年度大安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工作,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务领域项目公开遴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乐水务字〔2021〕5号),我中心决定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该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东县2023年度大安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①拆除新建渠道5.085km,其中:东干渠0.765km,西干渠4.320km。②渠系建筑物:东干渠新增人行板9座;西干渠新增人行板4座、K0+750处拆除新建渡槽1座、K6+950处维修渡槽1座、K9+250~K9+350原暗涵断改造为C20砼明渠。③清淤5.085公里,其中:东干渠清淤0.765km,西干渠清淤4.320km。
3.建设地点:乐东县大安水库。
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1.应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招标代理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海南省注册企业,须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
3.近三年没有违反《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