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皮革园污水处理纳污坑塘水质提升治理项目(施工部分)
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皮革园污水处理纳污坑塘水质提升治理项目(施工部分)
招标编号:SZSG0501G23033003X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皮革园污水处理纳污坑塘水质提升治理项目”以由肇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皮革园污水处理纳污坑塘水质提升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源发改发【2023】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肇源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皮革园污水处理纳污坑塘水质提升治理项目(施工部分)。
2.2项目地点:肇源县义顺乡.
2.3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皮革园污水处理纳污坑塘水质提升,综合采用人工湿地和生物净化的方式对工业废水进行二次处理,种植耐盐碱乡土植物营造生态环境,改善纳污坑塘水质并保持。纳污坑塘总用地面积203. 55公顷,本次项目建设规模22800㎡,主要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土方工程、水质和底泥治理工程、其他工程等建设。(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15日,共计45日历天(具体合同期限以与招标人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764251.8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