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中央空调水系统设备清洗及水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中央空调水系统设备清洗及水处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中央空调水系统设备清洗及水处理服务项目资金来自由招标人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2项目背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每个地下车站均设置2套中央空调水系统设备,主要包含2台中央空调主机、2台冷却塔及管道阀门等附属设备。场段设置3套风冷热泵机组、包含5台风冷热泵机组管道阀门等附属设备。中央空调设备运行期间设备及管道易发生结垢、腐蚀、粘泥、菌藻滋生等问题,造成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末端设备的换热效率下降、管路的阻力增加,不但增加机组能耗同时存在设备安全隐患,因此需定期对空调水系统设备进行清洗及水质处理工作,本项目要求采用以中性清洗药剂对中央空调设备进行清洗及水质处理工作,以达到中央空调设备安全有效运行,降低设备运行能耗的目的。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正线车站及场段共19个站点中央空调水系统设备的清洗及水处理服务工作。详见项目工作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近3年(2020年3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5万元及以上中央空调水系统设备清洗、维护业绩[业绩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