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3-31 数据编号: 35858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沱湖东岸支沟渠水污染控制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沱湖东岸支沟渠水污染控制工程施工一标段已由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0]1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五河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五河县水利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天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沱湖东岸支沟渠水污染控制工程施工一标段位于徐明高速公路以东,主要内容包括邓庄干渠沟疏浚扩挖和桥涵配套,邓庄干渠改造和配套桥涵,高速公路和高铁路线下穿钢筋混凝土沉井,大沟砼板桩护砌段等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3 项目规模:工程预算:1902.262939万元(含暂列金:40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其中本标段为施工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
(3)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③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