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3年度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2023年度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塔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4-1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3-1010
项目名称:2023年度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万元)
最高限价:58.0(万元)
采购需求:对35家企业(化工企业、一般排污企业)进行废水(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等监测因子)、废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氢等监测因子)开展监督性监测。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需求。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公告之日后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资信良好或能证明供应商财务信誉良好的其他资料。